云南大学法学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文单位: 法学院研究生办 发文时间:2014-04-03
为做好我院201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3号)、《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的精神和《云南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具体安排:
一、 资格审查安排
(一) 资格审查时间:
法学类各专业、法律硕士(含法硕(法学)、法硕(非法学))集中在同一时间进行资格审查
1、时间:2014年4月10日9:00——16:00
2、地点:英华园北学楼阶梯教室201
(二)资格审查要求:
1、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一套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一份(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
对同等学力考生、部分报考条件涉及工作年限的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审查其工作年限。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除以上提到的证件外,还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原件)及毕业后在民政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必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
2、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复试时间:
1、法学类各专业:
2014年4月11日9:00——18:00,
地点:按各专业分组进行。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到北学楼115研究生办公室门口查看。
2、法律硕士(含法学类和非法学类):
法律硕士(非法学):2014年4月12日9:00——12:00;
法律硕士(法学):2014年4月12日13:30——18:00
地点:按分组名单进行。分组名单于复试当天到北学楼115研究生办公室门口查看。
三、复试相关事项
1、复试原则: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人数法学类各专业按照1:1.5确定,法律硕士(包括法硕(法学)和法硕(非法学))按照1:1.5确定。复试前由法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和能力,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①专业综合知识范围为《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五门本科基础课程,不指定教材,采用面试的方式。由面试小组事先准备好面试题目组成题库,试题数量为参加面试学生人数的3倍,由面试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回答;同时,专家组当场提问其它一些问题;以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专家组每位专家根据以上两部分内容分别按百分制打分,然后按照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的比例折算出考生的复试面试总评成绩,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成绩的计算:录取成绩为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折算之和,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和初试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方为录取成绩(初试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四、体检时间
请于2014年4月9—11日之间自行到学校校医院体检。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
http://www.law.ynu.edu.cn/xwgg/tzgg/2737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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