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留学生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为切实做好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制定我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方案:
第一条 指导思想
1. 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2. 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 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坚持客观评价。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采用量化指标,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第二条 复试方式和内容
1、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办法,参加复试的考生按1:1.3比例,我院确定65人参加2015年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
复试名单按照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分数倒序排列。
2、复试分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两组进行。综合素质组考核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考核;文化才艺展示;政审。专业基础组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和普通话考核。
3、复试形式
(1)外语听力和口语考核方式为面试,口语采用自由问答形式,听力采取听录音回答问题形式。时间10分钟,满分20分。
(2)专业知识考核方式为面试,由考生随机抽取专业课考题,并予以回答,还包括教学基本技能考察(板书等)。时间10分钟,满分为30分。
(3)普通话及板书考核方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在专业知识考核过程中完成。满分20分。
(4)综合素质和能力:
a:文化才艺展示方式为面试,考生可任选一种进行展示。中国传统乐器、中国歌、中国戏剧表演、书法与篆刻、中国画、中国武术、民族舞蹈、中国传统手工艺(如中国剪纸、中国结)等。时间为10分钟,满分为20分。
b: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考生履历等各方面的综合考察,总分10分。
其中,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以“合格”或“不合格”计。
(5)将四项考核总成绩相加,得出考生复试成绩,再取各位专家给分的平均分。
4、复试成绩占到考生成绩的50%。
5、考生总分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第三条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需要携带复试所需物品,复试通知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于复试时上交复印件。
考生在参加复试前应提交《政审函》,无学习或工作单位考生应由档案所在单位提供,若有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者应向培养单位说明具体情况,经培养单位同意后可暂不提供,待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再向考生所在单位发人事调档函,调取个人档案进行认真审阅,对阅档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往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少数民族考生,除以上提到的证件外,还须提交少数民族户籍证明(原件)及毕业后在民政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双少生),必须提交《户籍证明》(原件)和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单位签定的《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提交材料与报名库信息不符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责任由考生自负。
2、参加复试的考生要收取复试费用,硕士研究生考生10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180元/人,报到时缴纳。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体检,需缴纳体检费用115元。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不予录取。
第四条 时间安排
3月22日18:00前 制定具体的复试实施方法,确定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和地点报校研究生院。
3月27日10:00前 公布复试名单,考生自行下载复试通知书。
4月1日复试考生报到,接受资格审查。
4月3日 复试。
4月1-3日 体检。
第五条 复试流程
第六条、复试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要求,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2、参加复试的教师、秘书和义务监督员须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
3、考务秘书须提前一天将候考室、考生信息、考试题目、录音笔等考试事宜安排妥当,院复试领导小组进行检查。
4、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复试小组成员要一一签名,复试成绩和评语要尽快给出,并将复试成绩评定表上的相应栏目填写清楚存档。
5、考试结束后,与考务有关的所有资料须留在考场,由考务秘书整理归档后封存上报。
云南大学留学生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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