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院2016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为做好我院2016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云南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学术型硕士各专业复试人数按照1:1.5确定,专业硕士(包括法硕(法学)和法硕(非法学))复试人数按照1:1.5确定。复试前由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2、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形式为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考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和能力,每生不少于20分钟时间,具体要求如下:
①业 综合知识:范围为《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六门本科基础课程,不指定教材,采用面试的方式。由面 试小组事先准备好面试题目组成题库,试题数量为参加面试学生人数的3倍,由面试考生当场随机抽题回答;同时,专家组当场提问问题。以上专业综合知识面试满 分为100分。
②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能力,由专家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按照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的比例折算出考生的复试总评成绩。复试总评成绩(简称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总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成绩的计算:复试总评成绩合格的考生,录取成绩为初试笔试成绩和复试总评成绩折算之和,复试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成绩和初试笔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方为录取成绩(初试笔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
4、录取:按考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查时间(所有专业)
2016年3月30日9:00——14:30
2、报到地点: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法学楼二楼国际报告厅
3、复试时间:
(1)法学科学硕士各专业:
2016年3月31日9:00——16:00,复试地点按各专业分组进行。
(2) 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非法学):2016年4月1日9:00——12:00;
法律硕士(法学):2016年4月1日13:30——17:00
(3) 各专业复试地点按分组名单进行,分组名单报到后公布。
三、体检工作
请考生按学校规定时间自行到学校121大街校区校医院体检。
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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